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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宿舍的路上看到一个女生在逗猫
好小哦!只有巴掌那么大

对比戴阿邦和咖喱兄弟的歌,得出了一个非常粗暴的结论:
戴阿邦的歌听着感觉自己像在试吃比比多味豆(没有反人类味道版),风格覆盖面相当广,时有惊喜,且往往能提供良好的沉浸式体验;而咖喱兄弟的歌大多数时候听着像我们学校那辆(破破烂烂,姑且用透明胶带捆起来的、快要散架的)共享单车搬运车在脑壳里横冲直撞,除此之外可以说是没了 :Aru_0080:
不过!我试吃很开心,被创也很开心。要是能有一天能去他们的演唱会就好了,哪一个都好

脑内自动生成空耳歌词,属于是受多年英语教育的驯化

昨天傍晚的云。像一颗即将撞上地球的巨大的星球

读大学以后好少听打雷。听完这首歌突然感觉这个人鲜活了起来

一边吃很甜的西瓜一边听小面说话一边准备打开以撒的结合,感觉就是人生中那种突然感觉一切都很完美的时刻

GA 

刷社交平台看到有人提起这首歌,鬼使神差地把它翻出来加到22年歌单里
第一次听是17年还是18年的样子,在读高一下学期。当时还在用miniso买的仿苹果的有线耳机,和一只满是划痕的银色ipod shuffle。我在宿舍把耳机分给跟经常交流音乐的朋友,说这首歌很好听,她说确实。当时我们应该都穿着夏天的衣服,宿舍里面十分明亮。
有多喜欢这首歌呢。我把歌词背了下来,用当时还没被高考衡水体规训的、潦草的字体,在课桌上草稿纸上写了一遍又一遍。第一次知道范思哲和奥拉朱旺英文怎么念。每次唱出Versace这个词都有种说不明道不清的畅快感。最惊艳的不是副歌部分的“再见 我婴儿蓝眼睛的爱人”而是开头的when I was young and stupid my love left to be a rock and roll star,有一种说不出的落寞,但又被戴贝利用像是要飘起来的腔调唱了出来。
我记得那个时候的自己也整天做梦,想left to be a rock and roll star的。
现在听菠动的一些歌,已经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了。甚至会想,会不会我喜欢上这首歌,单纯是因为它有我想要的轰头的鼓声。话是这样说,这个暑假还是打算为了他们的一首歌把头发染成蓝色,就当是满足两年前自己初听your love的心愿了

图片看着可能还好,事实上是相当灰暗的黄色。一直觉得这个颜色的黄昏有一种说不出的污秽感

这首感觉还行 

没有那种很油的感觉

是这样的鸡腿饭,倒也没有特别好吃
只是因为离宿舍最近所以天天都在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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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神星

Quaoar是一颗足够远也足够小(同时域名还没有被抢注)的矮行星!希望这里能成为一个自由的栖息地。